沈阳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高校实验室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为提高学院实验教学水平,培养现代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作用,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多方面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充分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求确定,内容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及实验用品上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向实验室报名登记,并认真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的准备工作。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准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和教学内容的复习指导。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老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五、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室有关人员一定要做好安全记录和实验室开放记录。学生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和论文等实验结果,清扫和整理好实验室地面及台面后方可离开。
七、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交流工作,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分享实验结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实验室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实验室开放情况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各实验室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各实验室具体的开放实施细则,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九、本规定自2005年12月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